塔吊旁站安装几天写几天吗
升节安全员旁站记录怎么?塔吊安装,升节安全员旁站记录怎么做
做好塔机顶升施工方案,然后对每一个*作工人员进行检查,必须有证上岗,安全冒手套工作服穿戴整齐!剩下工作注意事项就不是你的工作了,就是*作人员的事,他们都有证的话就知道该怎么做。
建筑塔吊安装监理是否要旁站,旁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安全监理必须旁站,并做好旁站记录接受总监查看,作为验收依据。
塔吊安装旁站记录怎么写?
旁 站 监 理 记 录 表
GD2202019□0□5□8
工程名称:
日期及气候:2005-10-19 阴天 工程地点:
旁站监理的部位或工序:底板第3区(2-8)~(1-10)×(1-G)~(1-A)防水卷材层施工
旁站监理开始时间: 09:13 旁站监理结束时间: 17:57
施工情况:
1. 首先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准备材料与施工工具;
2. 按照施工方案的程序先铺设无纺布→节点部位处理→卷材铺设与排气→搭接面清理→搭接面焊接→卷材搭接处理、密材→检查结果;
3. 施工完成后进行围护,组织隐蔽验收。
监理情况:
1. 检查承包商的作业前技术安全交底情况,检查施工材料与施工工具等准备工作;
2. 检查防水基层的处理情况基本符合要求, 如不得出现有明水、必须坚固平整、干净不起砂、没有明显的毛刺或杂物等现象;
3. 现场监督施工线路与方式,监督承包商对搭接面的处理,必须满足规范的要求,特别是节点部位;
4. 要求承包商做好成品保护,并经过验收后尽快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发现情况:
处理情况:
备 注:/
施工企业:
项目经理部:
质检员(签字):
2005年 月 日
监理企业:
项目监理机构:
旁站监理人员(签字):
年 月 日主要要注意:1.塔吊基础施工时注意其做法、预留预埋等是否符合塔吊安拆方案;2.塔吊安装是否符合塔吊安拆方案,检查首节与塔吊基础连接,检查塔身标准节质量、连接质量,检查塔臂、钢丝绳等质量,检查制动系统、限位系统是否齐全完好,检查驾驶室内部元器件是否齐全完好;3.检查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原发布者:循循渐进
旁站监理记录表工程名称:下渡煤建四处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建设一期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监理旁站记录主要要注意:1.塔吊基础施工时注意其做法、预留预埋等是否符合塔吊安拆方案;2.塔吊安装是否符合塔吊安拆方案,检查首节与塔吊基础连接,检查塔身标准节质量、连接质量,检查塔臂、钢丝绳等质量,检查制动系统、限位系统是否齐全完好你是监理工程师吧 首先是施工方案,主要看他的施工准备工作、人员有没有特殊工种上岗作业证,再者就是施工顺序、施工的要点!还有就是有没有安装计算书,这个很重要!
塔吊安装完毕应在多少天登记备案
塔吊属于特种设备,安装要求必须要在30天内登记。
法律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扩展资料: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六)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锅炉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的水(介)质处理定期检验。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二、起重机械出厂文件
1、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资格认可证;
2、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
3、产品说明书;
三、安装单位
1、安装资格证书;
2、*作人员上岗证、有关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证;
四、塔吊安装拆除方案
五、基础施工资料
1、基础施工图纸;
2、土方承载力、钢筋混凝土试验报告;
3、隐蔽验收记录
六、使用单位
1、司索、司机、指挥上岗证复印件;
2、使用单位有关管理人员的上岗资格证;
3、起重机械管理制度和有关人员责任制;
七、急救措施
八、安全与使用交接试车自检报告、检测报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