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租房(北京公租房新政策)
大家好,近很多小伙伴想了解北京公租房,以下是(www.taihongw)小编整理的与北京公租房相关的内容分享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一览:
- 1、北京公租房的要求
- 2、北京公租房怎么租
- 3、公租房北京政策有哪些
- 4、北京公租房新政策
北京公租房的要求
北京市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需要年满十八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有支付租金的能力,符合政府规定的收入限额,人均住房建筑祥配薯面积在13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大学、中专、职业学校毕业后就业的,以及到主城区工作的外来人员,也需要满足以上条件。
法条
《公共租卖纳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谨者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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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租房怎么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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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房价不断的上升,买不起房的人变得越来越多,因此公租房就**大家讨论的热点。但公租房并不是谁都能租住的,租住者必须符合相关的条件才能租住,并且每个城市的申请条件也有所不同。那么,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了解北京公租房怎么租以及申请公租房需要注意哪些。
北京公租房怎么租
北京公租房租赁流程:1、提出申请:公租申请人持公租房申请相关文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2、审核:公租房申请者提出申请之后,街道办事处及相关管理部门就会开始对其进行审核。3、摇号:审核通过之后管理部门就会组织摇号,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4、签约:摇号结束就可以办理签约以及入住手续了。
申请公租房的注意事项
1、在公租房轮候期间申请者若是在住房、人口、户籍以及婚姻等方面的情况有所变化,那么则必须在发生变化之日起一个月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在城市的主管部门办理公租房轮候信息的变更手续。
2、若公租房申请者与父母同住,则需将父母视为共同申请人,并且需求在首次申请时一同申请。
3、公租房申请者与共同申请者在租赁期间,需要将配租面积计入到家庭人口数量中,其余家庭成员虽不计入家庭人口数量中,但需要符合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条件,并满足住房与住房补贴的相关规定。
4、公租房申请者如果是属于低保家庭或是低保边缘的家庭,可以享受公租房租赁住房的低保政策。
文章总结:以上就是关于北京公租房怎么租以及申请公租房需要注意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齐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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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北京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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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国家为了防止人们进炒房,对部分城市实施了买房限购政策,同时也对各种保障型住房的政策做出了调整,今天小编要为大家分享的是公租房北京政策有哪些以及申请北京公租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接下来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租房北京政策有哪些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在北京申请公租房:
1、属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的轮候家庭可申请公租房。
2、申请公租房的当事人应具有北京市的城镇户口,并且家庭成员的人均住房面积在十五平方米以下的;三人或三人以下的家庭年收入在十万元以下的、四人或四人以上的家庭年收入在十三万元以下的即可申请公租房。
3、申请公租房的外省人员,应在北京具有稳定的工作,并且具有一定的年限,应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员,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应符合北京规定的标准,并且能够提供北京同期的暂住证明、以及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证明及社保证明。
4、申请公租房本人及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均在北京市无任何住房。
二、申请北京公租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
2、申请者本人及家庭成员而定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者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者本人的婚姻状况证;
5、承租公房的《公房租赁合同》;
6、《不动产登记证》或集体土地上房屋确权证书;
7、申请者本人的收入证明及住房证明。
小编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公租房北京政策有哪些以及申请北京公租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相信大家看完以上的分享后也有了相应的了解,如需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齐家网网站,小编将一一为你们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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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租房新政策
北京公租房政策规定的申请条件是:在本地无住房、住房面积低于当地标准的、收入财产低于标准无力购买的、外来务工人员就业达到年限的等,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是可以按照规定来申请公租房的。
一、北京公租房政策规定的申请条件是怎样的?
北京公租房政策规定的申请条件,是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亏羡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销念拍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高激请人。
第十条对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当在轮候期内安排公共租赁住房。
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租赁住房需求,合理确定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期,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轮候期一般不超过5年。
第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
第十二条配租方案公布后,轮候对象可以按照配租方案,到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意向登记。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意向登记的轮候对象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
综合评分办法、摇号方式及评分、摇号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有关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条件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相关情况的处理上,可以严格基于当地的公租房政策来进行认定,不同地区因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那么所认定的公租房条件是不同的,具体情况可以基于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以上就是北京公租房的介绍,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