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安装方案施工单位盖什么章(施工单位塔吊安装旁站记录范文)
专项施工方案是否需要盖公章?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法中具体哪些条对此有规定说明?
专项施工方案报审、备案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二、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三、部属各工区针对各自施工实际情况,及时收集有关专项施工方案资料,报项目部工程部、总工程师审核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审批完成后方准实施。
四、危险性一般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总工组织论证并形成论证会议纪要,参加论证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主管副经理、工程科、安全质量环保科、物资科、办公室、测量队、试验室、等部门负责人、安全工程师、安全员、施工员,论证后的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查后报监理部门审批并公司备案。
五、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由专家组织论证并形成论证纪要,参加论证人员包括公司安质部、工程管理部、科技中心专家、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工程师,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查后报监理部门审批并报公司备案。
六、危险性重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安质部、工程管理部、科技中心专家联合编制,完成后由公司总工程师主持,公司内部专项安全论证审查小组(必要时聘请设计、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安监部门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论证,经过论证后的专项施工方案报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并备案实施。
七、方案的编制应一式四份、项目部、局指挥部、监理、建指各一份。
专项施工方案可不可以盖项目部章?或者是只能盖公司章呢?
专项施工方案经过项目部编制和审核后,还须通过公司级的审核,才能向监理报审,所以项目部章和公司章都要盖(公司章可以是单位公章,也可以是技术、工程、质量等部门公章)。
建筑施工单位自购的塔吊可以对外租赁?建筑施工单位自购的塔吊可以对
(一)塔吊的租赁 1、责任目标。施工项目部要与塔吊产权单位签订正式合同,不要租赁、使用个人的塔吊,合同要注明双方的责、权、利,要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对出租的塔吊,产权单位要随机附带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件、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等随机文件、资料和塔吊的事故、维修、技术改造记录等部分技术管理档案资料。 2、责任考核。负责塔吊租赁的人员,对塔吊的安全性能、安全资料负责。安全监管人员负监督责任。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
请问一下,报考二建是否一定要盖施工单位的章?其他单位如建设单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对已取得建筑施工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试部分科目:
1、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须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2个科目的考试;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
个科目,只须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